序 · 何以须「格物」
《大学》开篇立八目,其首曰「致知在格物」。
格者,区分也;物者,天地间一切有形无形之事物也。格物者,以易之公式,剖分万物之结构、辨其阴阳、明其主次、察其变化——凡事物可入此公式者,皆在格物之列。
天道可称量,必以易为公式:阴阳为秤定轻重,时间为尺丈祸福,八卦为体观大小,五行为规,四象为矩定形体。
能把万事万物装在公式中去,叫格物致知。能格物致知了,天下还有你不懂的事物吗?
此即本文之总纲。易非卜筮之书,实为格物之器。
然今之读易者,多失两途:一者,把八卦当八样东西(乾为天、坤为地)——只见其物,不见其理;二者,把六十四卦当六十四段故事——只背其辞,不究其法。
本文所立,是第三种读法:把卦爻看作「事物结构」的象征系统。
本篇所言,是「以卦格外物」——把卦当作公式,去剖分外在的事物。此谓之「用」。
至于「一卦之内」——卦自身的三画(性之体·性之气·性之质)如何合成一物,则见姊妹篇《八卦三爻精解》。
彼篇立「体」(卦内三层之解剖),本篇立「用」(卦格外物之方法)——体用相须,方是完整的易学。
故本篇不重述三爻「性之体气质」之义,只取其为格物之资;凡涉卦内三层之处,皆简言之,详则在彼。
第一章卦爻之要:阴阳的对立统一
《系辞上传》:「一阴一阳之谓道。」
《老子》:「万物负阴而抱阳,冲气以为和。」
此二语,是格物之第一原理。
对立者——阴与阳,性相反也:动与静相待,刚与柔相形,进与退相成,明与暗相显。无阴则阳无所对,无阳则阴无所立。
统一者——阴阳非两物相斗,乃一体之两面:合则为一个系统,分则为两种形象。
所谓对立统一,乃八卦先天之要旨:乾坤相对,坎离相对,震巽相对,艮兑相对。合则为一个系统,分则为形象。
乾坤合为虚空,分为天地;水火合为气,分为水火;震巽合为性命,分为风雷;艮兑合为体质,分为形象。在天成象,在地成形。
此一段,说尽卦爻之本质。试解之:
| 相对之卦 | 合(一系统) | 分(两形象) |
|---|---|---|
| 乾 ☰ ⇄ 坤 ☷ | 虚空 | 天 · 地 |
| 坎 ☵ ⇄ 离 ☲ | 气 | 水 · 火 |
| 震 ☳ ⇄ 巽 ☴ | 性命 | 雷 · 风 |
| 艮 ☶ ⇄ 兑 ☱ | 体质 | 山 · 泽 |
观此表,则知八卦不是八个孤立之物,是「四对对立统一」。 每一对,合起来是一个整体(虚空、气、性命、体质),分开来是两个形象(天地、水火、风雷、山泽)。
能合能分,是为「对立统一」。
阴阳之所以能象征万物,因万物皆有两端。
整体为一,是无极;把整体分成对立统一的两个部分,叫阴阳;怎么分的这个标准,叫太极。
故对立统一的词汇,如兴衰、成败、是非、善恶、对错、仁义、正邪——皆阴阳之类也。
故阴阳不是两个东西,是一种「分法」。
- 天与地——阴阳也
- 动与静——阴阳也
- 刚与柔——阴阳也
- 进与退、得与失、生与死——皆阴阳也
格物之始,先问一句:这件事,它的「两端」在哪里?
分出了两端,便是分出了阴阳;分出了阴阳,便可用易之公式格之。
卦之最小单位,是一画(爻)。
- 阳爻(—)——实、连、刚、动
- 阴爻(--)——虚、断、柔、静
《系辞下传》:「爻也者,效天下之动者也。」——一爻,就是「效」一种动。
一画之微,何以能象征万物? 因其不是"一个符号",而是"一种性质"。阳爻象征「有、实、动、刚」一路之性;阴爻象征「无、虚、静、柔」一路之性。万物虽繁,究其性,不出此二路。 故一画可尽之。
第二章三爻:事物的结构本体
《系辞下传》:「《易》之为书也,广大悉备,有天道焉,有人道焉,有地道焉。兼三才而两之,故六。」
一卦三画,即三才:初爻为地,中爻为人,上爻为天。
然须辨明:三才不是三类事物,是任何一「事」的三个结构层次。
| 爻位 | 三才 | 结构之层 | 其义 |
|---|---|---|---|
| 初爻 | 地 | 本体之基 | 地为承载,居下为根 |
| 中爻 | 人 | 作用之中 | 人为政,居中为运 |
| 上爻 | 天 | 成就之极 | 天为时命,居上为果 |
何谓「结构本体」? 任何一件事物,剖开来必有三层:
底下有个「根」,中间有个「行」,上面有个「果」。
一株树:根(初)· 干(中)· 枝叶(上)。
一件事:动机(初)· 推行(中)· 结果(上)。
一件器:材料(初)· 成形(中)· 致用(上)。
《系辞》曰「兼三才而两之,故六」——三才各叠一次,便成六画。
此「两之」二字,正是结构分内外之秘。
心为天,利为地,人为政。心主想,如天上风云变幻;利主地,如人欲求以生存;政主人情,如人言行举止,必有成败得失——此三才之道也。
三才既立,则一「系」分为内三才、外三才——此即六画卦之六位:
| 位 | 所在 | 所主 |
|---|---|---|
| 初 · 二 · 三 | 内卦(下三画) | 事物自身的三才(我的根·我的行·我的果) |
| 四 · 五 · 上 | 外卦(上三画) | 境遇的三才(外的根·外的行·外的果) |
内三画是我,外三画是境;内三才是本体,外三才是环境。
一卦六画,就是一个「自我的三才」遇上一个「环境的三才」——内因与外缘,合观方是完整的时位。
《系辞下传》:「《易》之为书也,原始要终,以为质也。……其初难知,其上易知,本末也。」
初难知——最初的动机、根基,人看不见;上易知——最终的成果、形态,人看得见。
故格物之第二步:先分三才。
看它下爻(根、本、因)是什么,中爻(行、用、运)是什么,上爻(果、成、形)是什么。
三层分明,则此物之结构立见。
第三章四象:天地水火与内外上下
《系辞上传》:「易有太极,是生两仪,两仪生四象,四象生八卦。」
两仪(阴阳)各分大小,即成四象。 《皇极经世·观物内篇》:
「动之大者谓之太阳,动之小者谓之少阳;静之大者谓之太阴,静之小者谓之少阴。」
四象之配于天者——日 · 月 · 星 · 辰;配于地者——水 · 火 · 土 · 石。
按: 四象在「一卦之内」如何展开(性之动静各分大小),见姊妹篇《八卦三爻精解》第六章;本篇所取,是四象在「卦外」的作用——为万物定上下内外之四维。
在八卦之中,乾坤坎离四卦,地位独尊,是为「四象」之本体。
- 乾 ☰——纯阳,天之象
- 坤 ☷——纯阴,地之象
- 坎 ☵——中阳,水之象
- 离 ☲——中阴,火之象
《说卦传》:「天地定位,山泽通气,雷风相薄,水火不相射,八卦相错。」
天地水火,何以独尊? 因其为「结构之四正」:
天在上,地在下,此「上下」之定;
水主内(润下、藏于地中),火主外(炎上、显于天表),此「内外」之分。
故乾坤坎离,象征任何事物的结构之四维——上 · 下 · 内 · 外。
乾坤合为虚空,分为天地;水火合为气,分为水火。
试以「一物」解之——
| 四象之卦 | 合(体) | 分(用) | 结构之位 |
|---|---|---|---|
| 乾 ☰ · 坤 ☷ | 虚空 | 天(外之上)· 地(内之下) | 上下 |
| 坎 ☵ · 离 ☲ | 气 | 水(内之藏)· 火(外之显) | 内外 |
任何一物,皆有此四维:
有其「上」(乾,其所效法、所处之时位)· 有其「下」(坤,其所承载、所籍之根本);
有其「内」(坎,其所藏之实、所含之质)· 有其「外」(离,其所显之明、所用之能)。
故一物之结构,剖之为四:上下内外。
四象既立,更有「叩其两端」之格物心法,其源出于孔子。
《论语·子罕》:「吾有知乎哉?无知也。有鄙夫问于我,空空如也。我叩其两端而竭焉。」
所谓「叩其两端」,即——别其先后,观其上下,验证于左右,其妙必在其中。
「别其先后」——即分其本末(三才之序);
「观其上下」——即定其天地(乾坤之位);
「验证于左右」——即察其内外(坎离之分)。
先后(本末)· 上下(天地)· 左右(内外)——此即格物之三对,皆不出「四象」之结构。
格物之第三步:定其四维。
看一件事物,先问四句:
- 它的「上」是什么?(所依之时位、所效之道)
- 它的「下」是什么?(所据的根本、所赖之基)
- 它的「内」是什么?(所含之实、深藏之质)
- 它的「外」是什么?(所显之用、外露之能)
上下内外四分,则此物之「框架」立,可进而类其刚柔主次矣。
第四章八卦:地上事物的刚柔与主次
三才既立(结构),四象既辨(框架),则可进而「分类」。
《说卦传》:「乾,健也;坤,顺也;震,动也;巽,入也;坎,陷也;离,丽也;艮,止也;兑,说也。」
此八者,是八种「德」——即八种性质、八种作用方式。
注意:八卦不是「八样东西」,是「八类性质」。 乾不是"天",是"健";坤不是"地",是"顺"。天与地是例子,健与顺才是本质。
《皇极经世·观物内篇》:
「天之大,阴阳尽之矣;地之大,刚柔尽之矣。」
天(动)这一路,用阴阳分;地(静)这一路,用刚柔分。
八卦既象征「地上万物」,则其分类之要,在于刚柔。
物有物性,有刚柔之变;物有物情,有善恶之用。体用刚柔以塑形:刚者善立,柔者善变。
土木石泥各有刚柔,以成殿堂大宅;国有文武教乐,柔文乐、刚武教,以扶正天道——柔能辅刚,刚能正形;刚柔不立,宅必朽,国必亡。
此正是「刚柔格物」之绝佳范例:
| 物 | 刚 | 柔 | 合而成用 |
|---|---|---|---|
| 建筑 | 土木石(刚) | 泥(柔) | 刚柔相济,成殿堂大宅 |
| 国家 | 武教(刚) | 文乐(柔) | 柔能辅刚,刚能正形 |
故格物之第四步:辨其刚柔。
这一物,它的「刚」在哪里(顶得住、立得起的部分)?它的「柔」在哪里(变得通、承得下的部分)?
刚柔不立,则物不成——土木无泥不合,国无文武不安。
刚柔之外,万物又有「主次」之别。
古人说「一言兴邦,一言成祸」——其中妙理,就在先后、上下、主次而已。
如造一屋,若用两三种材质不相近、主次不分明之木材,必不久而毁;若用同种材质,则越用越坚。
主次者何? 一物之中,必有主导者与辅从者:
- 主——定其性、立其形、决其向者(如建筑之栋梁,如国之君)
- 次——辅其用、补其缺、成其全者(如建筑之砖瓦,如国之臣)
《易》之六十四卦,每卦皆有「主爻」与「成卦之主」——此即「主次」在卦上的落实。
格物之第五步:定其主次。
哪一部分是「主」(决定此物之所以为此物)?哪一部分是「次」(可替代、可调整)?
主次不分,则物必散;主次分明,则物长久。
合三才、四象、刚柔、主次,则八卦可配万物。
按: 姊妹篇《八卦三爻精解》5.3 之表,以「性之体·性之气·性之质」三层读八卦(一卦之内);本篇此表,则以「德·位·刚柔·主次」四目格万物(一卦之外)——同一八卦,一体一用,读法不同,互为表里。
表中「三才主位」一栏,取该卦「独异之爻」所居之位(坎☵独阳在中主中、离☲独阴在中主中、震☳独阳在初主下、艮☶独阳在上主上)——此即「一卦之主」,与本节「主次」之义相合。
| 卦 | 德 | 自然 | 三才主位 | 刚柔 | 人事之主次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乾 ☰ | 健 | 天 | 上 | 刚 | 君 · 父 · 主导 |
| 坤 ☷ | 顺 | 地 | 下 | 柔 | 臣 · 母 · 承载 |
| 震 ☳ | 动 | 雷 | 下 | 柔(音柔而振动) | 长子 · 发端 |
| 巽 ☴ | 入 | 风 | 下 | 刚(无形而折木) | 长女 · 渗透 |
| 坎 ☵ | 陷 | 水 | 中 | 柔(润下) | 中男 · 隐险 |
| 离 ☲ | 丽 | 火 | 中 | 刚(炎上) | 中女 · 显明 |
| 艮 ☶ | 止 | 山 | 上 | 刚(镇止) | 少男 · 守成 |
| 兑 ☱ | 说 | 泽 | 上 | 柔(柔泽) | 少女 · 悦纳 |
观此表,八卦不再是八样东西,是「八种性质 × 八种位置 × 八种刚柔 × 八种主次」的组合。
任一物,皆可归入此八类之一,或合数类而成。
第五章阴阳三叠:事物的变化与相对性
何以三画就能成八卦?
因为三才各有阴阳——
- 初爻(地)有阴阳
- 中爻(人)有阴阳
- 上爻(天)有阴阳
2 × 2 × 2 = 8——三层各分阴阳,自然成八卦。
| 算法 | 说明 |
|---|---|
| 三爻叠加 | 初(阴阳)× 中(阴阳)× 上(阴阳)= 8 |
| 《系辞》递生 | 太极 → 两仪 → 四象 → 八卦 |
两说是一件事: 三才叠加三层阴阳,与"两仪生四象、四象生八卦",同为 2³ = 8 之一理。
阴阳之所以能三叠、能变化,根本在于——阴阳是「相对」的,非「绝对」的。
世界是一个动态平衡的、系统性、前瞻性、复杂性、稳定性、相对性、整体性相统一的动态系统变化。
「相对性」三字,是阴阳变化之枢。
- 阴之极,则阳生;阳之极,则阴生。——阴阳互为其根
- 同一物,对彼为阴,对此为阳。——如「水」:对「火」为阴(寒),对「土」为阳(流)
- 同一物,此时为阳,彼时为阴。——如「春」:对冬为阳,对夏为阴
试以「沙漏」喻之:
阳一增加一,变成阴二,阴八就退一,变成阳七——量变的部分,必是对方减少的部分,总量不变;直到对方减少到最少,然后阴极生阳、阳极生阴,反过来。
此即「相对性」之极致: 阴阳不是固定的标签,是相互消长、相对而立、循环无端的动态关系。
三叠成八卦,八卦相重,则成六十四卦。
六画卦 = 内三才 × 外三才——8 × 8 = 64。
以「道生八卦」乘「宇宙生八事」,则六十四卦立:
道生八卦(抽象原则):乾(刚健创生)· 兑(悦纳交感)· 离(光明洞察)· 震(震动惊觉)· 巽(渗透流动)· 坎(险陷智慧)· 艮(静止坚固)· 坤(柔顺承载)
宇宙生八事(具体领域):天 · 地 · 人 · 兵 · 生 · 造 · 文 · 艺
八原则 × 八领域 = 六十四——每一个抽象原则,落在每一个具体领域上,就是一卦。
故六十四卦,不是六十四段故事,是「八种性质 × 八个领域」的完整矩阵。 格物至此,则万事万物皆可入此矩阵而解。
按: 六十四卦「一卦之内」的入门读法(以泰、否二卦为例,看内三画与外三画之合拒),见姊妹篇《八卦三爻精解》第七章。本篇只取其「结构」义——六画卦者,内三才遇外三才也。
第六章格物五步法
综合前五章,立「格物五步」——凡格一物,依此行之:
| 步 | 所格 | 依何卦爻 | 问什么 |
|---|---|---|---|
| 一 | 分阴阳 | 一画(爻) | 此物之「两端」何在?(对立) |
| 二 | 立三才 | 三画(三才) | 其根、其行、其果各是什么?(结构本体) |
| 三 | 定四维 | 四象(乾坤坎离) | 其上下内外各是什么?(框架) |
| 四 | 辨刚柔 | 八卦(乾坤艮兑等) | 其刚者何、柔者何?(质地分类) |
| 五 | 明主次 | 六爻(主爻) | 何者为主、何者为次?(次序) |
五步既毕,则此物之性、之构、之位、之质、之序——五者俱全,格物之功成矣。
其验以「一事」为例——如「办一场文化活动」:
| 步 | 所格 | 此事之解 |
|---|---|---|
| 一 | 分阴阳 | 聚(团结人心)与散(消耗资源),两端也 |
| 二 | 立三才 | 根=为什么要办(初心)· 行=怎么推(组织)· 果=办成什么(成效) |
| 三 | 定四维 | 上=所依之时势 · 下=所据之资源 · 内=所守之旨 · 外=所显之象 |
| 四 | 辨刚柔 | 刚=必须坚守的原则 · 柔=可以变通的举措 |
| 五 | 明主次 | 主=核心目标 · 次=配套安排 |
五步一过,此事之全貌立现,可行不可行、成与不成,瞭然于胸。 此即「格物」之实用。
结语 · 卦爻者,格物之器
本文所立五义,可一言以蔽之:
一、卦爻象征事物的「阴阳对立统一」——分则两端,合则一体。
二、卦有三爻,象征事物的「结构本体三才」——根、行、果,天地人。
三、乾坤坎离四象(天地水火),象征事物结构的「内外、上下」——上下内外,四方立。
四、八卦象征地上事物之「刚柔、主次」——刚者善立,柔者善变;主者定性,次者成用。
五、阴阳三叠成八卦,象征事物变化的「相对性」——阴阳互根,消长循环,无有绝对。
五义既立,则《易》不再是玄虚之书,而是格物之器。
格物之要,不在多记,在明其法。
法明,则万物眼前,皆是可剖之结构;
法不明,则六十四卦背遍,终是死字。
赞曰
一画开阴阳,两端立其体。
三才剖结构,根行果自明。
四象定上下,乾坤坎离分。
八卦类刚柔,主次各有伦。
三叠成变化,阴阳无定名。
格物五步毕,万物皆可衡。
易非卜筮术,实乃格物器。
能入此公式,天下无未知。
附录A五义与经典对照
| 义 | 内容 | 经典出处 |
|---|---|---|
| 一 | 阴阳对立统一 | 《系辞》"一阴一阳之谓道" · 《老子》"万物负阴而抱阳,冲气以为和" |
| 二 | 三爻=结构本体三才 | 《系辞下传》"兼三才而两之,故六" · 《说卦传》"兼三才而两之" |
| 三 | 乾坤坎离=内外上下 | 《说卦传》"天地定位……水火不相射,八卦相错" · 《论语·子罕》"我叩其两端而竭焉" · 《系辞》"在天成象,在地成形" |
| 四 | 八卦=刚柔主次 | 《说卦传》"乾,健也;坤,顺也……" · 《皇极经世》"地之大,刚柔尽之矣" · 《老子》"柔弱胜刚强" |
| 五 | 阴阳三叠=相对性 | 《系辞》"易有太极,是生两仪,两仪生四象,四象生八卦" |
附录B经典出处一览
| 出处 | 关键句 |
|---|---|
| 《大学》 | "致知在格物。" |
| 《论语·子罕》 | "吾有知乎哉?无知也。有鄙夫问于我,空空如也。我叩其两端而竭焉。" |
| 《系辞上传》 | "一阴一阳之谓道。" |
| 《系辞上传》 | "易有太极,是生两仪,两仪生四象,四象生八卦。" |
| 《系辞上传》 | "在天成象,在地成形。" |
| 《系辞下传》 | "《易》之为书也,广大悉备,有天道焉,有人道焉,有地道焉。兼三才而两之,故六。" |
| 《系辞下传》 | "《易》之为书也,原始要终,以为质也。其初难知,其上易知,本末也。" |
| 《系辞下传》 | "爻也者,效天下之动者也。" |
| 《说卦传》 | "天地定位,山泽通气,雷风相薄,水火不相射,八卦相错。" |
| 《说卦传》 | "乾,健也;坤,顺也;震,动也;巽,入也;坎,陷也;离,丽也;艮,止也;兑,说也。" |
| 《老子》 | "万物负阴而抱阳,冲气以为和。" |
| 《老子》 | "柔弱胜刚强。" |
| 《皇极经世·观物内篇》(邵雍) | "天之大,阴阳尽之矣;地之大,刚柔尽之矣。" |
| 《皇极经世·观物内篇》 | "动之大者谓之太阳,动之小者谓之少阳;静之大者谓之太阴,静之小者谓之少阴。" |
| 《皇极经世·观物内篇》 | "天生于动,地生于静。一动一静交,而天地之道尽之矣。" |
*易经格物精解 · 2026-09-11 · 依先天八卦卦爻之结构,合《系辞》《说卦》《论语》《老子》《皇极经世》之说,立「格物五步」之法,为格物致知之阶*